第20条申诉是整宗不公平解雇案件的起点,从调解到工业法庭的裁决,全部都从这一份文件开始。
什么意思
这个名称来自《1967年工业关系法令》第20条。它让相信自己被无正当理由解雇的员工,可以用书面方式要求复职。
申诉是提交给工业关系总监,不是直接交给法庭,这一份文件也是让您的案件正式进入官方程序的关键一步。
为什么对您重要
这份申诉带有一个很硬的期限,您必须在解雇后的60天内提交,错过这个日子是这个程序里少数几乎无法补救的失误之一1。
提交之后,案件会进入劳资调解阶段,官员会安排会议,尝试在正式进入法庭之前先协助双方达成和解。
应该怎么提出申诉
把您的姓名、雇主资料、解雇日期,以及事情经过按时间顺序简单写清楚。合约、薪水单和解雇信这些文件也要先准备好,方便附上。
因为60天是从解雇当天算起,不是从您准备好的那天算起,建议先用期限计算器确认自己确切还剩多少时间。
就算文件还没准备齐全,也不必等到万事俱备才提交,先在期限内递交申诉更为重要。
把您的解雇日期和目前已经做过的申诉步骤告诉我们,我们可以帮您确认案件现在走到哪一步。
常见问题
提出第20条申诉需要请律师吗
不一定需要,这份申诉本身设计得比较容易自己填写。不过很多人还是会先跟律师聊聊,确保申诉写得完整,事实也交代得清楚。
提交之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劳资关系局会开档,并安排一场调解会议,由官员居中协助双方尝试和解。如果调解不成,案件会被转介到工业法庭继续处理。
资料来源
- An employee who considers they were dismissed without just cause or excuse may make a written representation to the Director General of Industrial Relations within 60 days of the dismissal. 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 Unfair Dismissal
把您的解雇日期和目前已经做过的申诉步骤告诉我们,我们可以帮您确认案件现在走到哪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