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合约

定期合约结束算公平吗?

合约到期了,或者提早结束了,您心里在想这样算不算公平。

定期合约本该在自己的日期结束,但事情往往不只是这样。这一页要说明的是,定期合约的结束在什么情况下,仍然可能构成值得质疑的解雇。

定期合约只是到期结束,还是可能算解雇?

合约在约定日期结束,通常不会被当作解雇。但如果在那之前提早结束,又没有真正的理由,情况就不一样了。

提早结束的处理方式,和其他不公平解雇差不多,用的是同一份书面申诉,也适用同一个60天期限1。

定期职位什么时候算是实质上的长期职位?

有些定期合约会为同一份工作反复续签,有时长达好几年。这种情况下,文件上写的名称,往往不如实际发生的事情重要。

反复续约的模式,如果针对的是同一份职位和职责,可能显示这份工作实质上是长期的。这种模式之后不获续约,就值得提出质疑,如果您的工作也很像零工或承包商,那个身份问题也值得一并检查。

谁要负责证明这次结束是公平的?

如果您的合约结束被当作解雇,适用的规则和其他情况一样。雇主要负起举证责任,证明有正当理由,而不是由您来证明2。

这个理由必须是真实的,而且要和实际发生的事情相符,不能是事后才编出来,为已经做出的决定找理由。

最后实际上能拿到什么?

如果申诉成功,赔偿架构和其他解雇申诉一样:复职,或者以赔偿代替复职。补发工资对已确认职位的员工上限是最后月薪的24个月,对试用期员工则是12个月3。

在了解您的合约、续约记录,以及被告知的理由之前,没有人能给出具体金额。

这星期可以先做的事

收集每一份合约文件、每一封续约信,还有您的薪水单。日期的模式和文件本身一样重要。

接着确认您的期限。算出您确切的60天期限,准备好之后,可以阅读第20条申诉是怎么提交的。

如果您的合约在结束前曾经续签超过一次,这个模式值得清楚说给我们听。告诉我们续签了几次,还有您最后上班的日子,我们可以协助您看清楚自己的处境。

常见问题

定期合约按期结束,算不算被解雇?

单纯这样并不算。合约按照约定日期结束,通常不会被当作解雇。但如果提早结束,或者同一份工作的合约已经反复续签很多次,情况就不一样了。

续约几次之后,职位才算是实质上的长期职位?

没有固定的次数。重点在于每次续约是不是真的有定期需求,还是同一份职位和职责只是换了一份文件继续下去。反复续约的模式很长,值得找律师谈一谈。

如果每次都签新的定期合约,我还能申诉吗?

可以。每次签新合约,本身并不会取消您的权利。工业法庭看的是职位的实质内容,而不只是文件上写的名称。

定期合约结束的情况,60天期限适用方式一样吗?

如果这种结束被当作解雇,就一样适用。60天期限仍然从您最后上班那天开始算,等着看会不会被重新聘用,可能会让这个期限过去。

定期合约期间月薪比较高,我还受保障吗?

受保障。不公平解雇的保障不受薪资高低限制。只要属于《劳资关系法令》保障的员工,不论定期合约的月薪多少,都适用。

资料来源

  1. 认为自己在没有正当理由或原因下被解雇的员工,可以在解雇后60天内,向工业关系总监提交书面申诉,要求恢复原职(《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第20条)。 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 Unfair Dismissal (查阅日期 2026-09-22)
  2. 一旦申诉进入工业法庭,证明解雇是否有正当理由的举证责任在雇主身上,而不是在员工身上。 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 Unfair Dismissal (查阅日期 2026-09-22)
  3. 工业法庭判给的补发工资,对已确认职位的员工上限为最后月薪的24个月,对试用期员工则为12个月(《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附表二)。 Donovan & Ho, Back Wages at the Industrial Court (查阅日期 2026-09-22)

如果您的合约在结束前曾经续签超过一次,这个模式值得清楚说给我们听。告诉我们续签了几次,还有您最后上班的日子,我们可以协助您看清楚自己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