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处境
薪水一直是纯佣金,没有底薪,现在关系忽然结束,公司说你本来就是自雇性质,靠业绩吃饭,没有解雇一说。这种说法乍听有道理,实际上未必站得住脚。
计酬方式全靠佣金,不会自动让你失去雇员身份,这只是判断时的其中一个参考因素。
佣金制底下该看哪些实际安排
重点不是薪水怎么算,而是公司对你的工作有多少控制。有没有规定要达到的每日拜访量或工时、有没有要求你使用公司的客户名单和话术、业绩没达标时公司有没有权力约谈或警告你,这些都比”有没有底薪”更能说明关系的性质。
如果最后判断你实际上属于雇员,公司要终止这段关系,同样需要证明自己有正当理由,举证责任在雇主身上1。
你现在应该保留的证据
以下资料整理好会很有帮助。
- 佣金计算方式和历来的结算记录
- 有没有业绩目标、有没有因未达标被约谈或警告
- 是否需要用公司提供的客户名单、系统或话术
- 你和公司之间的合约或协议内容
- 结束合作的通知和给出的理由
你还有多少天可以行动
如果最后确认你实际上属于雇员,认为终止属于不公平解雇,必须在终止之日起60天内向劳资关系局总监提出第二十条申索2。可以先用60天期限计算器算出自己的截止日期。
下一步该怎么做
先把佣金结算记录和业绩要求整理清楚。你可以看看零工经济雇员身份争议或被说成承包商但实际像员工这些相近的情况,也可以读一读雇员身份了解相关概念。
把佣金记录整理清楚之后,找律师谈一谈,能帮你判断自己的真实身份。
如果你想弄清楚自己的实际身份,把日常的工作安排和公司的要求整理好,让律师看一遍会更清楚。
常见问题
我完全没有底薪,只靠佣金,这样还算员工吗
计酬方式只是其中一个参考因素,不是唯一标准。法庭通常会看你实际的工作方式,例如有没有固定上班时间、要不要听从公司安排,来判断真正的关系性质。
我签的是委托合约不是雇佣合约,这重要吗
合约的名称不是决定性因素,重点在于实际运作方式。如果你的工作方式和正式员工没有太大差别,合约名称本身不会自动排除雇员身份。
公司说结束合作不需要理由,这样对吗
如果实际上你的身份更接近雇员,终止关系仍然需要正当理由,不能随意说结束就结束。这一点值得让律师看看你实际的工作安排。
我该怎么证明自己实际上更像员工
可以整理你的工作时间安排、是否要向公司汇报、有没有使用公司提供的设备或资源,这些细节能帮助说明实际的工作关系。
资料来源
- In an unfair dismissal claim the burden of proof is on the employer to show just cause or excuse for the dismissal. 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
- An employee who considers the dismissal unfair may file a Section 20 representation to the Director General of Industrial Relations within 60 days of the dismissal. 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
如果你想弄清楚自己的实际身份,把日常的工作安排和公司的要求整理好,让律师看一遍会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