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

让案件更快进入法庭的那次修法

您听说这个流程几年前改过,想知道具体改了什么。

几年前一次不太引人注意的修法,让调解失败后走向法庭聆讯的路,比以前直接了不少。

这次修正案到底改变了什么?

从2021年1月1日起,未解决的案件不再需要等待部长层级另外做决定,才能送到工业法庭1。

工业关系总监现在会在调解失败后,直接把案件转交法庭,中间不再多一道程序。

修法之前的流程是什么样子?

在这次修正案之前,未解决的案件能不能真正进入聆讯,是由人力资源部长自行决定的2。

那道额外的程序,代表案件可能要等一个双方以外的决定,拖长了整个流程,而且时间难以预估。

这对您今天的案件有什么意义?

更直接的转交方式,通常代表调解不成之后,接下来的路会更清楚,而不是无限期等待另一个决定。

它并没有改变您的解雇是否公平,也没有缩短您依第20条提交申诉的原本六十天期限。

有什么依然没有改变?

您提交第20条申诉的期限,依然从解雇日那天开始计算,和这次修正案生效之前完全一样。

调解还是排在最前面,律师在这个阶段依然不能代表任何一方,不管案件之后怎么被转交。

今天您可以先做什么?

如果您的调解已经结束但没有和解,可以问问案件目前的进度,因为转交这一步现在应该更直接了。

不管您现在处于哪个阶段,都先用期限计算器确认最初提交申诉的期限,因为这次修法没有动到那个时钟。

告诉我们您的案件目前进行到哪个阶段,我们可以说明这个更直接的流程接下来大概会怎么推进。

常见问题

这次修法有改变我提交申诉的六十天期限吗?

没有。那个期限依然来自第20条,没有被这次修正案改动。它改变的只是调解失败之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个改变会让我更容易打赢案件吗?

不会,它改变的是案件往前推进的方式,不是案件如何被裁决。结果还是取决于您具体情况的事实和证据。

以前是谁决定案件能不能送到工业法庭?

以前是人力资源部长握有这个决定权。现在工业关系总监会直接把未解决的案件往前转交,不再需要那个额外的部长环节。

资料来源

  1. 随着《2020年劳资关系(修正)法令》在2021年1月1日生效,如果调解未能解决问题,工业关系总监现在会直接把案件转交工业法庭。 MECA, Industrial Relations Act 1967 Guide (查阅日期 2026-09-22)
  2. 在2020年修正案之前,未解决的案件是否转交工业法庭,是由人力资源部长决定的,这个环节在修正案后被取消了。 MECA, Industrial Relations Act 1967 Guide (查阅日期 2026-09-22)

告诉我们您的案件目前进行到哪个阶段,我们可以说明这个更直接的流程接下来大概会怎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