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解雇申索的流程是怎样的
不管解雇的具体原因是什么,这份书面申诉都要写清楚解雇日期、当时给的理由,以及你认为流程哪里不公平。申诉必须在解雇后60天内提交给工业关系局总监1。
提交之后,工业关系局会安排调解,通常一两场会议,由官员在你和雇主之间居中协调2。这个阶段不允许律师代表任何一方,你需要自己出席、自己说明立场,这也是为什么申诉写得清楚很重要。
调解没有解决之后自动转介
如果调解没能解决问题,案件会直接从工业关系局总监转到工业法庭,不再经过部长审查的程序3。这一步不需要你另外申请,会自动发生,这也是2020年修法之后最大的改变。
到了工业法庭,流程会变得更正式,双方要提出证据,雇主要先说明解雇的正当理由。这也是律师可以直接代表你出面的阶段。
为每个阶段做准备
先在60天期限计算器确认自己的日期,没有这一步就没办法开始申报。提出解雇申索的完整说明解释这份书面申诉该怎么写。
想更了解聆讯阶段的细节,可以参考工业法庭申索的流程这篇指南。工业法庭案件页面也有完整的介绍。
把解雇的经过和理由整理清楚交给雇佣律师,能帮你把申诉写得更站得住脚。
如果你想清楚了解提交和调解具体会是什么样子,雇佣律师可以带你走过每一步。
常见问题
流程的第一步是什么
在解雇后60天内,向工业关系局总监提交书面申诉。这一步正式启动整个流程。
提交之后会发生什么
工业关系局会安排调解,通常一两场会议,由官员从中协调。律师不参与这个阶段,你要自己出席、自己发言。
如果调解没有解决怎么办
自从二零二零年修法后,工业关系局总监会把没有解决的案件直接转介工业法庭,不再经过以前的部长审查步骤,这一步会自动发生。
整个流程会不会很复杂
每个阶段的性质不同,调解比较非正式,工业法庭的聆讯则更正式、更重视证据。分开理解每个阶段,会比想象中容易掌握。
资料来源
- An employee who considers they were dismissed without just cause or excuse may make a written representation to the Director General of Industrial Relations within 60 days of the dismissal 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
- After a Section 20 representation, JPPM typically arranges one or two conciliation sessions, and solicitors are not permitted to represent either side at that stage 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
- Since the Industrial Relations (Amendment) Act 2020 took effect, an unresolved case goes straight from the Director General to the Industrial Court without ministerial screening MECA
如果你想清楚了解提交和调解具体会是什么样子,雇佣律师可以带你走过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