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不该就试用期解雇提出申索
一旦解雇后的60天期限已经过了,就不应该再考虑申索1。过了这个日期基本上无法再提交,日历比你的故事有多合理更重要。
如果雇主清楚记录了表现问题,给了警告,也走了公平的流程,申索也比较难成立。虽然举证责任仍然在雇主身上,但挑战一份记录完整的解雇会比较吃力。
衡量精力和可能的结果
试用期员工的失业工资上限本来就比正式员工低2,所以申索能带来的金钱回报从一开始就比较小。这一点值得你老实面对,再决定要不要投入几个星期的时间。
如果你真正的问题是欠薪、未用完的假期,或者雇主还欠你的福利,这通常属于雇佣法令下劳工局处理的事,不是第二十条申索。走错方向只会浪费你原本就不多的时间。
有些情况用一次冷静的对话就能解决得更好。要求一封公平的推荐信或者一笔小额和解金,有时候比正式的纠纷程序更快,也更实际。
可以怎么做
先在60天期限计算器确认自己的实际日期,再决定要不要放弃申索,差一两天答案就会不同。试用期被解雇的完整说明也解释了公平流程应该长什么样。
如果情况看起来仍然值得正式处理,提出解雇申索页面说明了申报这一步。想比较不当行为解雇的情况,可以参考因不当行为被解雇何时不宜申索。
和雇佣律师聊一聊几乎不花什么成本,却能把问题彻底厘清。带上解雇信和日期,评估会更贴近你的实际情况。
如果你不确定试用期解雇该不该挑战,还是应该用其他方式处理,雇佣律师可以帮你衡量。
常见问题
我的60天期限已经过了怎么办
期限一旦过了,你通常会失去就这次解雇提出申索的权利。律师仍然可以确认你的日期是否有例外,所以先查清楚,不要直接放弃。
试用期申索有不值得努力的时候吗
如果雇主清楚记录了表现问题,也走了公平的流程,挑战可能会比较吃力。这时候把精力放在争取好的推荐信或安静地谈离职条件,可能更实际。
如果我只是被欠薪水或假期怎么办
欠薪和未用完的假期通常属于劳工局在雇佣法令下处理的事项,不是第二十条的解雇申索。两条路线不同,律师可以帮你指对方向。
我还能直接和雇主协商吗
可以,很多试用期纠纷就是这样解决的。冷静地要求一封推荐信或小额和解金,有时候比正式申索更快得到结果。
资料来源
- An employee who believes a dismissal had no just cause or excuse can file a written representation to the Director General of Industrial Relations within 60 days of the dismissal 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
- Back wages awarded by the Industrial Court are capped at 24 months for a confirmed employee and 12 months for a probationer DNH
如果你不确定试用期解雇该不该挑战,还是应该用其他方式处理,雇佣律师可以帮你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