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六十天期限怎么办

您发现时间已经过了,想知道现在是不是完全没有选择。

真的错过六十天了吗?

先别急着下结论,用期限计算器核对一遍解雇日期,有时候算法上的误差会让人误以为已经错过。

日期的起点和计算方式很重要,值得仔细核对而不是凭印象判断。

如果确实已经错过,第20条还能用吗?

这条特定的申诉途径,期限本身相当严格,员工要在六十天内提交书面申诉1。

一旦确认真的超过,这条路通常就不再适用,但这不代表所有的选项都关闭了。

除了第20条,还有其他方向吗?

雇佣法令处理的是通知期、福利这类法定权益,和第20条不公平解雇申诉是分开的两套保障2。

具体哪些还适用,要看您的雇用状况和当初解雇的方式,值得找人一起厘清。

发现错过之后,情绪上很难受,正常吗?

正常。发现自己可能错过一个重要的期限,会让人感到懊恼或自责,这是很自然的反应。

但停留在自责里不会帮您找到出路,把注意力转向还剩下什么选项,会更有帮助。

现在可以怎么做?

先确认六十天期限到底是怎么算的,再了解期限的计算方式是否真的适用在您身上。

如果确实已经超过,也可以从不公平解雇的角度重新了解自己的处境,看看还有哪些方向值得跟进。

把您的解雇日期告诉我们,我们可以帮您核对期限,也说明接下来还有哪些方向可以了解。

常见问题

过了六十天,第20条申诉是不是完全不能用了?

第20条设下的这个期限相当严格,一旦超过,这条特定的申诉途径通常就不再适用,这也是为什么及早行动很重要。

除了第20条,还有其他途径吗?

要看具体情况。雇佣法令处理的通知期、福利等法定权益,和第20条申诉是分开的保障,值得分开了解。

算错日期是不是也算错过?

算法本身有明确的起点和方式,如果不确定,值得找懂行的人一起核对,而不是自己猜测已经错过。

错过期限是不是自己的问题,找律师也没用?

不是这样想的。就算这条路已经关闭,了解还有哪些选项,仍然是有意义的一步,不必因此责怪自己。

资料来源

  1. 员工可以在解雇后60天内,依据《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第20条向工业关系总监提交书面申诉,要求复职。 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 Unfair Dismissal (查阅日期 2026-09-22)
  2. 雇佣法令处理的是通知、福利等法定权益,是与第20条不公平解雇申诉分开的另一套保障。 Malay Mail, Employment Act 1955 Amendment 2022 (查阅日期 2026-09-22)

把您的解雇日期告诉我们,我们可以帮您核对期限,也说明接下来还有哪些方向可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