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不该提出解雇申索
一旦解雇后的60天期限已经过了,就不应该再考虑提交1。过了这个日期基本上无法再提交,日历比你的故事有多合理更重要。
如果雇主的流程走得完整,理由说明清楚,也给过你机会解释,申诉也会比较难成立。虽然举证责任仍然在雇主身上,但挑战一份记录完整的解雇会比较吃力2。
衡量精力和可能的结果
有些情况的争议其实不大,把精力放在提交申诉上可能不是最有效的做法。老实评估自己手上的证据,会比一头栽进流程更实际。
如果你真正的问题是欠薪、未用完的假期,或者雇主还欠你的福利,这通常属于雇佣法令下劳工局处理的事,不是解雇申索。走错方向只会浪费本来就不多的时间。
有些员工其实更想要的是好聚好散,一封中性的推荐信或一次坦白的对话,有时候比正式的申诉更快,也更实际。
可以怎么做
先在60天期限计算器确认自己的实际日期,再决定要不要提交申诉。提出解雇申索的完整说明解释这一步实际涉及什么。
想比较工业法庭阶段的情况,可以参考什么时候不该走工业法庭这篇指南。工业法庭案件页面也有完整介绍。
和雇佣律师聊一聊几乎不花什么成本,却能把问题彻底厘清。
如果你不确定该不该提交申诉,还是用其他方式处理会更好,雇佣律师可以帮你衡量。
常见问题
我的60天期限已经过了怎么办
期限一旦过了,通常就无法再就这次解雇提交申诉。先让律师确认你的日期是否真的没有例外,不要单凭自己判断放弃。
什么情况下申诉可能不太有用
如果雇主的流程完整、理由清楚,也让你有机会解释,申诉可能会比较吃力。这时候把精力放在别处可能更实际。
如果我只是被欠薪水或假期怎么办
欠薪和未用完的假期通常属于劳工局在雇佣法令下处理的事项,不是解雇申索。两条路线不同,律师可以帮你指对方向。
我还能直接和雇主协商吗
可以,很多纠纷就是这样解决的。冷静地要求一封推荐信或一笔小额和解金,有时候比正式申诉更快得到结果。
资料来源
- An employee who considers they were dismissed without just cause or excuse may make a written representation to the Director General of Industrial Relations within 60 days of the dismissal 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
- In an unfair dismissal case the burden falls on the employer to prove the dismissal was for just cause or excuse 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
如果你不确定该不该提交申诉,还是用其他方式处理会更好,雇佣律师可以帮你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