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外籍员工,很多人不确定自己实际享有哪些权利。这一页把最核心的几项列出来。
权利一:不因国籍被排除在外
第20条下的申诉权利,保障的是受《劳资关系法令》保护的员工,法令并没有因为国籍而设下例外。
认为自己在没有正当理由下被解雇的员工,可以在60天内提交书面申诉,要求恢复原职1,这项权利对外籍员工完全适用。
权利二:不用自己证明清白
举证责任在雇主身上,雇主要证明解雇有正当理由,而不是由您先证明自己无辜2。
这个举证责任,不会因为您的国籍或准证安排而有任何不同。
权利三:准证问题不会取消您的申诉资格
工作准证通常和特定雇主绑在一起,解雇可能连带影响准证,但这是两个分开的法律问题。
在决定怎么做之前,先和律师把两者都弄清楚,会比自己猜测更稳妥。
权利四:州属不影响申诉程序
第20条的申诉程序是联邦层级的,全国适用方式一致。不同的是《雇佣法令》的法定保障范围,沙巴和砂拉越有各自的劳工法令提供类似保障3。
不论您在马来西亚哪个地方工作,这项差异都不会影响您的不公平解雇申诉。
这星期可以先做的事
把雇佣合约、薪水单、护照和准证文件收在一起,连同与解雇经过有关的资料。
身为外籍员工,您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员工是一样的,只是准证问题会多带来一层时间上的考量。告诉我们您被解雇的日期,我们可以协助您看清楚自己的处境。
常见问题
我的国籍会影响我申诉的资格吗?
不会。第20条下的申诉权利保障受《劳资关系法令》保护的员工,法令本身并没有因为国籍而排除任何人。
工作准证的问题会不会拖慢我的申诉?
准证问题和解雇申诉是两个分开的法律问题,可以同时处理,及早向律师坦诚谈一次,能帮助您看清全貌。
我在沙巴或砂拉越工作,权利会不一样吗?
第20条的申诉程序是联邦层级的,全国适用方式一致。不同的是《雇佣法令》的法定保障范围,沙巴和砂拉越有各自的劳工法令。
如果我已经换过好几个雇主,权利还一样吗?
一样。只要目前受雇于某个雇主并符合《劳资关系法令》的定义,权利就适用,不因为过去换过雇主而改变。
资料来源
- 认为自己在没有正当理由或原因下被解雇的员工,可以在解雇后60天内,向工业关系总监提交书面申诉,要求恢复原职(《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第20条)。 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 Unfair Dismissal
- 一旦申诉进入工业法庭,证明解雇是否有正当理由的举证责任在雇主身上,而不是在员工身上。 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 Unfair Dismissal
- 经2022年修订的《1955年雇佣法令》适用于马来西亚半岛与纳闽;沙巴与砂拉越则有各自的劳工法令提供类似保障。 Malay Mail, Employment Act 1955 Amendment 2022
身为外籍员工,您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员工是一样的,只是准证问题会多带来一层时间上的考量。告诉我们您被解雇的日期,我们可以协助您看清楚自己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