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是定期合约,理论上应该做到约定的日期,结果却被提早终止。这一页说明该怎么判断这是否合理。
提早终止和自然到期有什么不同?
合约按照约定日期结束,通常不会被当作解雇。提早终止则不一样,雇主需要说明为什么在原定日期之前就结束合约。
处理方式和其他不公平解雇差不多,用的是同一份书面申诉,也适用同一个60天期限2。
雇主说是业务需要,就一定合理吗?
不一定。业务需要必须是真实的,而且要和实际发生的事情相符,不能是事后才想出来的说法。
举证责任在雇主身上,雇主要证明提早终止是有正当理由的,不是由您先证明自己无辜1。
剩下的合约期限,会怎么处理?
这要看合约条款和提早终止的具体理由,每宗情况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答案。
这是值得和律师一起厘清的问题,包括剩余期限的薪水和其他条款该怎么理解。
如果合约已经反复续签呢?
反复续签同一份工作,有时会显示这份职位实质上是长期的,这种情况下提早终止,也值得从这个角度一并检视。
这星期可以先做的事
收集合约文件、终止通知,还有雇主给出理由的任何书面记录。
合约提早结束的理由是不是真实,值得仔细核对。告诉我们合约还剩多久、雇主给的理由是什么,我们可以协助您看清楚处境。
常见问题
定期合约提早结束,一定不合理吗?
不一定,但雇主需要有真正的理由,不能只是因为不想再履行合约剩下的期限。理由和程序都会被检视,和其他解雇标准一样。
和合约自然到期有什么不同?
合约按照约定日期结束,通常不会被当作解雇。提早终止则不一样,需要雇主说明为什么在原定日期之前就结束合约。
雇主说是业务需要,就够了吗?
不一定够。业务需要必须是真实的,而且要和实际发生的事情相符,不能是事后才想出来的说法,用来解释已经做出的决定。
剩下的合约期限薪水,我还能拿到吗?
这要看合约条款和提早终止的理由,情况因案而异。这是值得和律师一起厘清的具体问题,而不是自己猜测。
资料来源
- 一旦申诉进入工业法庭,证明解雇是否有正当理由的举证责任在雇主身上,而不是在员工身上。 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 Unfair Dismissal
- 认为自己在没有正当理由或原因下被解雇的员工,可以在解雇后60天内,向工业关系总监提交书面申诉,要求恢复原职(《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第20条)。 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 Unfair Dismissal
合约提早结束的理由是不是真实,值得仔细核对。告诉我们合约还剩多久、雇主给的理由是什么,我们可以协助您看清楚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