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判了什么
Ireka Construction Bhd v Chantiravathan a/l Subramaniam James 是一九九五年劳资关系法庭的判决,案号为一九九五年第二辑ILR第十一页。
法庭在判词中阐明一项基本原则,涉及解雇案件中证据的责任归属。
法庭指出,雇主必须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员工确实犯下所指控的行为,合理原因与理由的举证责任落在雇主身上1。
这个原则说的是什么
被解雇不代表你需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真正需要拿出证据的一方是雇主,它必须说明为什么这次解雇有合理原因和理由。
如果雇主只凭指控而没有足够证据支撑,这个解雇就可能站不住脚。
对一名打工仔意味着什么
面对被指控行为不当的情况,你可以专注于回应具体的指控内容,而不必焦虑要如何自证清白。
留意雇主是否有拿出书面记录、证人陈述或其他具体证据来支持它的说法。
如果整个过程只有笼统的说法而缺乏实质证据,这一点值得在申索中特别提出。
这个案例在申索中的位置
这个原则常与行为不当解雇以及内部聆讯的程序一起讨论,是理解整个申索逻辑的基础。
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文件对整个过程非常有帮助。
任何申索都有时间限制,建议尽早使用六十天期限计算器确认自己还剩多少时间。
如果你因被指控的行为不当而被解雇,不妨先把事情经过和你手上的资料整理好,让人帮你看看情况。
常见问题
Ireka Construction v Chantiravathan 判了什么?
劳资关系法庭指出一项基本原则,在解雇案件中,雇主必须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员工确实犯下所指控的行为。证明合理原因与理由的责任始终落在雇主身上,而不是员工要自证清白。
我需要自己证明自己没有做错吗?
不需要。这个原则明确指出举证责任在雇主一方,你的角色是回应指控并说明你所知道的事实,而不是主动证明自己完全无辜。
如果雇主拿不出足够证据会怎样?
如果雇主无法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支持其指控,劳资关系法庭可能认定解雇缺乏合理原因与理由,这对你的申索是有利的因素。
资料来源
- 在解雇案件中,雇主必须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员工确实犯下所指控的行为,证明合理原因与理由的举证责任在雇主身上。 Kuek, Ong & Associates
如果你因被指控的行为不当而被解雇,不妨先把事情经过和你手上的资料整理好,让人帮你看看情况。